22

Apr
2019

從酒駕看台灣的生命教育與社會安全的強化

 

從酒駕看台灣的生命教育與社會安全的強化

 

                                  華夏社會公益協會理事長王如玄108.3

 

 

酒駕議題在最近引起廣泛討論,無論是從刑事政策加重刑責、加裝酒精鎖、沒入車輛或同乘者連坐責任,甚至是讓酒駕者清洗大體,社會各界各類不同的修法或行政措施,包含近日已開始實施具有震撼教育的殯儀館上道路安全講習,亦無疑是希望扼止酒駕事故發生,同理受害人家屬的痛苦,我們支持任何政府或民間倡議可以防止道路安全意外的做法。但必須提醒的是,酒駕僅占致死或重傷交通事故原因的百分之一點七,其他百分之九十八點三的致死或重傷交通事故原因同樣值得我們探討並提出解決策略。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治安統計年報,民國106年道路事故發生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占百分之十九點五九最高,其次是轉彎(向)不當占百分之十四點一,違反號(標)誌管制占百分之八點一六,至於酒醉(後)駕駛占百分之一點七,未依規定減速超速失控占百分之一點五二。

 

台灣對於酒駕事件,從「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宣導口號深入民心,的確也改變了勸酒的文化,對交通安全的維護發揮了一定的成效,但加上酒測機制及警察定時定點執法的配套,卻仍不免發生憾事。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加重酒駕肇事者刑責之後,公權力仍否有效貫徹是重要關鍵。從法務部近十年酒駕案件偵結情形就有百分之六十是簡易判決,近三成緩起訴,另外每年酒駕累犯則是近二萬人。酒駕肇事者身分不分社會地位、職業身分,即便是位高權重或是一般社會民眾,都有可能是肇事者,從以上執法情形結果來看,酒駕者只要花錢了事,根本不會怕。

 

酒駕累犯是我們更認為應該重視的問題。這已不是只有法務部的刑責處理就可以,建議政府必須對酒駕者成因、背景有一個大數據的分析及其後追蹤,若是有酒癮問題的人,即便坐監服刑,其再犯的高機率依舊存在,此時就是政府的社會安全網必須要更積極介入戒癮治療,這需要政府和民間一同合作。

 

社會事件的發生往往不是單一原因,解決對策也不能只是單一面向。藉由此次酒駕事件的社會關注,我們會希望更聚焦在道路交通安全政策的全面檢討,任何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事,對肇事者所科予的社會責任也應維持平衡。

 

誠如以上統計所述,有很多道路事故原因引起生命的傷亡,而這些多是可以自己做好安全預防,並非是不能自我掌控的因素,卻可能只是一時貪快而造成意外。又例如是吸食毒品駕駛,一般酒測機制無法處理,更是難以預防,但是此類對於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及社會安全的危害,與酒駕肇事一樣重要,政府也應思考該如何針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及類型預為因應並提出對策。

 

生命無價,放諸在道路交通安全的天平上皆然。珍惜自己和尊重他人的生命,這也是每個人要學習的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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