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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021

醫療暴力零容忍,讓醫護安心工作

 

王如玄

110.06.06

醫療暴力零容忍,讓醫護安心工作

 

新冠肺炎讓全國進入三級警戒,確診、隔離人數仍在高峰,人心浮躁不安,加以醫療量能持續緊繃,前線醫護背負的身心壓力,遠遠超乎我們想像。

日前發生確診者持刀砍傷三名護理人員事件、台大醫院確診個案無視隔離規定擅離病室,扯掉醫護人員隔離裝備;市立聯醫仁愛院區確診男子情緒不穩,持木棍破壞病房玻璃後遭院方安置。確診病患接連在病房發生脫序行為,無形中加重前線醫護壓力,令人痛心。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醫療工作人員是遭受暴力高風險群,在職業生涯曾遭受身體暴力約占八%至卅八%。暴力不僅會對醫療工作者心理和身體健康產生負面影響,且影響工作動機,甚至離職。相對的,也影響醫療服務提供,增加醫療費用。不但如此,按歷年執業護理人員統計,九成七護理人員是女性,醫療院所性別暴力事件、消除敵意的工作環境,同樣值得關注。

醫護人員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染疫,屬職業災害。而醫護人員執行業務遭遇暴力攻擊,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亦屬於職場不法侵害而為職災。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立法時,對此嚴重醫療職場暴力補助,並未事先顧及妥予規劃,而今事發後擬修正傳染病防治法子法「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將醫護遭受暴力行為致傷病或死亡者納入補助,不失為亡羊補牢之舉,應儘速完成並追溯既往。

此外,醫療法雖於第一○六條規定: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卅萬元以下罰金,惟其是否能涵蓋前述於醫護人員執行職務時傷害醫護人員之犯行,恐有疑義;且刑法一般傷害罪於民國一○八年五月廿九日修正時,將法定最高刑度由三年提高為五年,而攸關醫護人員人身安全之刑度仍然只有三年,顯然不夠嚇阻醫療暴力行為之發生,應將其納入公訴範圍,並提高刑度。

再者,醫療法已建立通報機制,要求定期公告醫療機構受暴力情事之內容及最終結果。但醫療機構是否落實向當地衛生機構及檢察署通報?通報後檢察機關起訴率、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率如何?皆應建置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罪之量刑與司法統計系統,除公開讓社會大眾知悉,醫療暴力犯罪執行及預防成效外,更不能讓醫療暴力犯罪者存有任何司法僥倖心理,彰顯政府杜絕並嚴懲醫療暴力決心。

另外,醫療暴力行為以病人因素居多,其次是醫病溝通。建議政府應督導強化落實「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危害醫院急診醫療安全之應變流程指引」等規範,精進辨識病人暴力風險是否存在、強化醫病溝通技巧、證據保全方法等醫療暴力指引與教育訓練。

最後,仍須沉重呼籲,醫護人身安全保護為防疫工作重點外,同時應將醫護人員身心健康協助納為首要。無論醫療院所、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醫護人員除擔憂自己染疫,更是為守護全體國民健康不眠不休,投資適當的心理支持資源,亦是政府不能忽視的工作。

畢竟穩定醫護人員的心,大眾就醫權利才能獲得保障。盼藉此次事件喚醒大眾對醫療暴力零容忍的重視,給醫護一個免於人身安全威脅的安心工作環境。

文章來源:

2021/06/06聯合新聞網/星期透視/王如玄:醫療暴力零容忍 讓醫護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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