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Jul
2017

大陸第一個跨性別就業歧視判決勝訴案例

 

大陸第一個跨性別就業歧視判決勝訴案例

 

                                                  王如玄律師106.7.28

 

    2017年7月大陸首例跨性别就业歧视案在贵阳市云岩区法院迎来了一审胜诉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无正当理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构成差别对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2000元。

    这是大陸第一起跨性别就业歧视案,也是大陸第一起多元性别群体就业歧视案在一般人格权层面的胜诉。

    案情是原告状告被告贵阳OO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侵犯其平等就业权和人格尊严,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在大陸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由于并无“就业歧视”案由,对于就业歧视的侵权行为只能以一般人格权纠纷起诉。在本案中,法院已经认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庭审中,证人心理咨询师出庭作证,证明原告被被告辞退后对其身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應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2000元。但遗憾的是,法院未支持原告提出的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這樣的案情如在台灣發生。會怎樣處理呢?

    因台灣法制對性別就業歧視及性傾向就業歧視自2002年起即陸陸續續明文予以禁止,2009年5月1日起勞動部又和法律扶助基金會建立勞工訴訟扶助專案,對被害者而言,權利救濟的方式較為完整。

    台灣就業服務法第5條明文禁止雇主對受雇者及求職者16種就業歧視,其中即包括性別及性傾向歧視。違反者勞工可向各縣市政府的就業歧視委員會提出申訴,雇主將可被罰台幣30-150萬元罰鍰。民事部分雇主的解僱無效,勞工可以主張勞動契約繼續存在,雇主應繼續支付薪水。勞工還可向各地法律扶助法律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幫他打官司追溯所有未拿到的薪資。當然勞工也可以因為雇主的歧視、違反勞動法令,直接發動終止勞動契約,要求雇主支付資遣費。

 

參考資料:http://mp.weixin.qq.com/s/glj9hOsafzaHLkmHZ9s6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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