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我見 -> 兩岸法律篇

16

Jun
2013

兩岸三地離婚原因之比較研究
由晚晴協會及婦女新知基金會自一九九○年推動的民法親屬編修正運動,迄今已有十年,為回應民間團體的呼聲,法務部對民法親屬編的修正提出了三階段修法主張,第一階段乃針對民法親屬編中「父權優先」條款部分;第二階段以男女平權相關規定為重心;第三階段包括夫妻財產制及離婚制度之修正等。依此順序,一九八六年九月六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一九九六年九月廿五日公布施行)第一階段有關子女監護權及婚姻中父母對子女親權行使之修法,嗣又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七日公佈施行)第二階段修正有關夫妻冠姓、住所、禁姻親範圍、廢除女子待婚期間之限制及相姦者不得結婚之規定。但最重要的有關夫妻財產制之全面修正及離婚分居制度之全面改革,因為各界意見仍然紛歧,尚未完成,有待繼續溝通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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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Aug
2015

大陸配偶在台生活權益
大陸配偶在台生活權益可以分以下十個面向加以關懷: 一、關於入境、居留 二、離婚、喪偶及其他情事對居留之影響 三、關於身份證之取得 四、關於工作權 五、關於社會保險 六、關於家庭暴力特殊處遇 七、離婚 八、子女監護權取得 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十、繼承 茲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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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Aug
2015

陸配在台工作權益報妳知
經濟獨立是爭取人格尊嚴的第一步。台灣婦女團體對此早有認識,因此2002年台灣通過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即是婦女團體倡議的第一個重要法案。陸配在台生活亦然,工作權益之保障也是務必知曉之重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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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Jun
2021

※20200419疫情下家暴被害人的無聲哭泣
聯合國統計,全球超過十億也就是三分之一女性曾遭性侵或暴力對待,二○一七年全球有八萬七千名女性喪生,約三萬人死於配偶或男友之手,約兩萬人死於其他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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