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訊

24

Jun
2021

從N號房事件談刑法加重性交罪之修正
為防止行為人於犯強制性交罪的過程中,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藉此控制被害人或使被害人因此遭受嚴重的二度傷害,立法院於110.5.21通過刑法第222條修正案,增訂了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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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Apr
2019

本所新書<從相愛到不愛>出版囉!! 
從婚前、婚後、婚姻出現問題、動了離婚念頭,乃至離婚後, 站在徬徨的十字路口,律師教你下一步應該怎麼走, 有哪些法律權益可以保護你?該盡到哪些義務? 務實的策略,幫助你掌握人生主導權! 這是一本有關婚姻的法律實務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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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Aug
2015

善意父母原則
民法親屬編於102.11.22修正第1055-1條,規定: 法院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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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Jun
2013

民國101年12月28日修正施行民法親屬編第1030條之1、刪除第1009條、第1011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得繼承或由債權人代位請求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離婚或一方死亡),夫妻得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計算方法為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減掉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後,如果有剩餘則平均分配此差額。但無償取得之財產(例如贈與)或慰撫金並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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